新浪财经讯 2020年7月7日,南京红太阳(7.990, -0.09, -1.11%)(维权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:红太阳,证券代码:000525)发布公告称:“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调查通知书》。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。(红太阳维权入口)
2020年4月30日,红太阳披露《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》等公告。自曝报告期内红太阳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(含其关联方)对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,2019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46.84亿元,2019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29.17亿元,截至公告提交日(2020年4月29日)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12.56亿元。
从红太阳最新公告的立案调查通知书中,并未明确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,律师认为很可能与红太阳控股股东(含其关联方)违法违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,红太阳没有依法披露有关,具体原因还有待于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。
知名证券维权律师、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、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,根据立案公告,初步判断红太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受损股民目前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,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,索赔范围包括: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。
目前,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,索赔条件暂定为:
1、在上市后到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红太阳股票,且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;或者
2、在上市后到2020年7月6日期间买入红太阳股票,且在2020年7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。
律师声明: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,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。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,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律师费为风险代理,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。
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如拟索赔,应向律师提供下述文件:身份证复印件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和股票对账单原件(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)、详细联系方式。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红太阳信披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,律师将正式代理起诉索赔。
(责任编辑:李伟)